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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1-12-28   浏览次数: 198

 

创新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学院创新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精神,结合《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创新班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给予创新班的专项经费补贴。
第二条 专项资金划拨标准
补贴金额按每个学生每年10000元为基数计算。实际专项资金补贴总额为:每生基数扣除院系包干经费中的生均拨款、创新班学生电脑购置费后的金额。第二、第三年度的专项资金补贴金额还需参照上年度该项专项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情况、创新班办学成效等指标后确定。
第三条 专项资金预算
一、专项资金预算标准
第一年度按5400元/生计算,其余年度按每生7400元/生计算。
二、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一)课时及其它补贴(不超过专项资金的35%)
校内任课教师课时补贴(增加系数部分由院校两级考核,具体系数由质控部对课程实施情况核查后确定);专家讲座补贴需有明确的讲座主题、拟聘请专家及补贴金额(由教务处负责审核);班主任补贴按学院规定预算;创新项目导师补贴按项目预算(由教务处负责审核);企业专家授课经费需有明确的授课课程、拟聘请的企业专家及经费测算;各类竞赛辅导工作量及劳务费补贴。
(二)学生事务管理费(不超过专项资金的23%)
创新班学生活动费用;比赛竞赛费用(场地费、摄影摄像费、误餐费)、交通费(车船票、出租车费、市内交通费等);少量报刊杂志及资料费;工作研讨活动费;学生发表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的版面费。要求有具体的参观、考察、调研及竞赛的初步方案,并有大概的经费测算。
(三)实验实习实训与学生创新项目经费(不超过专项资金的30%)
教学计划内课程的实验实训材料费用;教学计划内课程的交通费用;直接用于实训室维持的保洁消耗费用支出;因计划内需求,教师进行实训准备、试验消耗的材料;用于教学的自制教学用具(非设备)材料支出;在工业中心实训教学额外的耗材支出(计划内在工业中心实训的每周3600元的支出,在原包干经费中核算);其他用于实训教学的支出。学生创新项目的实验实训材料费用;学生创新项目的交通费用;其他用于学生创新项目的支出。创新教育试点班特有的实验(训)教学所需硬件条件的新增费用(需有具体的方案)。学生第二个职业技能工种考核的培训费补贴。
(四)管理和奖励经费(不超过专项资金的7%)
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的奖金;创新教育试点班相关管理人员补贴;创新教育试点班的办公经费;取得成效后的奖励(教务处、质控部、高教所考核后确定)
(五)其他经费(不超过专项资金的5%)。
创新班发生的其他不可预计的费用。
三、专项资金预算要求
  (一)按统一格式分年度、按项目填报创新班专项资金预算表(附表)。
   (二)各项目量入为出,预算金额控制在限定范围内。
   (三)各项目应提供明确的预算依据或项目方案。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及审批要求
一、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
二、各班级的三年专项资金可统筹使用(允许结转下年,不允许提前使用)。原包干经费中的生均拨款按原来用途使用。
三、专项资金不可以列支业务招待费,学生活动餐费不可以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2%。
四、创新班专项资金执行项目负责人审批制,按照审批流程(另附)审批。如果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调整,审批流程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财务处和教务处。